综合题4 (本题涉及酒类产品应纳消费税 增值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的混合计算
综合题4
(本题涉及酒类产品应纳消费税、增值税、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的混合计算)
位于县城的某白酒生产企业(增值税一般纳税人;农产品进项税额采用“投入产出法”核定扣除)主要从事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生产销售业务。2017年8月生产经营业务如下:
(I)从农业生产者处收购高粱一批,开具收购发票支付价款50 000元。另单独支付运费2 000元,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(2)从某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稻米一批,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支付价款60 000元,该批粮食购入后,其中20%为职工食堂直接领用,其余当月全部投入生产。
(3)进口仪器设备一台,国外买价64000元,运抵我国入关前支付的运费4200元、保险费3800元;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,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注明运费1600元、税额176元。
(4)外购食用酒精100吨,每吨不含税价8000元,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800000元、增值税款136000元;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50000元、税额5500元;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装卸费30000元、税额1800元。
(5)销售粮食白酒60吨给某专卖店,每吨销售价格26000元、增值税销项税额4420元,共计应收含税销售额1825200元。由于专卖店提前支付价款,企业给予专卖店3%的销售折扣,实际收款1770444元。另外,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注明运费120000元、税额13200元。
(6)销售与业务(5)同品牌粮食白酒50吨给独立核算的全资销售子公司,每吨售价12 000元,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600000元、增值税额102000元。主管税务机关认定该销售价格明显偏低。
(7)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薯类白酒25吨,每吨售价33462元并开具普通发票,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836 550元。
(8)月末盘存时发现,由于管理不善当月购进的酒精被盗2.5吨,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转营业外支出处理。
(9)该企业当月销售酒类产品耗用农产品情况如下:
①当月销售的粮食白酒按税务机关公布的单耗稻米比1:2.7核定耗用稻米数量80000公斤,每公斤稻米买价2.4元。
②当月销售的薯类白酒按税务机关公布的单耗高梁比1:2.6核定耗用高粱数量40000公斤,每公斤高粱买价为1.2元。
其他相关资料:关税税率12%,白酒消费税税率20%加0.5元/500克,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。
该企业自行计算8月份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如下:
①进口设备应缴纳增值税= (64000+4200 +3 800 +1 600)×(1+12%)×17%=14 013. 44(元)
②可抵扣的进项税额= 50 000×13%+2 000 x11% +60 000 x13% +136 000 +176+5500 +1800+ 13200+ 14013.44= 185209.44(元)
③销项税额=1 770 444×17% +1000000×17% +836550×17%= 613188.98(元)
④损失酒精转出进项税额=2.5 x8000×17% =3 400(元)
⑤应缴纳增值税= 613188.98-185209.44+3400= 431379. 54(元)
⑥应缴纳的消费税=(1 770 444×20%+60 x2000×0.5)+(1000000×20% +50×2000×0.5)+ (836550×20% +25 x2000×0.5)= 856398.8(元)
⑦应缴纳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= (431379.54 +856 398.8)×(5%+3% +2%) =128777.83(元)
【要求】根据上述资料,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,如有计算,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。
(1)按①至⑦的顺序指出该企业自行计算8月应缴纳税费的错误之处,并简要说明理由。
(2)计算该企业8月份允许抵扣外购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。
(3)计算该企业进口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。
(4)计算该企业当月被盗酒精应冲减的进项税额。
(5)计算该企业8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。
(6)计算该企业8月的销项税额。
(7)计算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增值税。
(8)计算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消费税。
(9)计算该企业8月应缴纳的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。